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有關納稅審計與財務審計的區別。
1、從作用上來看:
財務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施行法令和國家企業財務審計原則的相關程序和辦法對國有公司(包含國有控股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 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公司會計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平的評估,構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議。
納稅審計,是指有權審計機關對交稅人實行交稅責任狀況進行的審計監督。
2、從審計的對象來看:
納稅審計主要查看交稅人實行交稅責任的狀況,財務審計則主要查看被審計人的財政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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